各学院、各部门: 
         
         
 
      根据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今年9月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        
 
      一、申报课题类别 
         
 
      规划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。 
         
 
      二、申报课题条件 
         
 
      1.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申报。 
         
 
      2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 
          
 
      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 
         
 
      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 
         
 
      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 
         
 
      (4)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。 
         
 
      (三)申报名额 
          
 
      公司限报10项。 
         
 
      (四)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
          
 
      申报材料包括《课题申报·评审表》(一式1份),《课题申报·活页表》(一式4份),请于 
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2015年 
         10月 
         23日 
       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,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。